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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指南大全,附社保经办机构
    作者:    发布于:2018/5/29    浏览量:54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出

      参加青岛市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养老保险停保需跨省流动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转移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跨省异地转出应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地点

      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转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当场受理,并打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我方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出。

      

      办理流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在青岛市主城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有跨省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入时,转移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跨省异地转入应提供材料

      1、《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存在重复缴费的人员还需提供《跨省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费确认表》。

      5、女40周岁(含)、男50周岁(含)以上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文件。

      6、异地补缴超过3年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办理地点

      1、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2、归集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当我方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基金到帐并且材料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入处理。

      办理流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出

      参加青岛市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养老保险停保需要转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省内异地转出应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地点

      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转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当场受理,并打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我方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出。

      

      办理流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在青岛市主城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有省内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入时,转移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省内异地转入应提供材料

      1、《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存在重复缴费的人员还需提供《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费确认表》。

      5、归集人员,需提供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

      1、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2、归集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当我方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基金到帐并且材料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入处理。

      

      办理流程

      

      异地重复缴费转移清退

      办理养老转移接续时若发现异地企业缴费年限与本地企业缴费年限有重复时需办理重复缴费清退。清退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跨省异地转出应提供材料

      

      1、《两地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退费确认表》

      

      办理地点

      

      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受理成功后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域转入

      在青岛市主城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有市域范围内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转入时,转移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市域异地转入应提供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归集人员提供省内户籍证明材料

      3、存在重复缴纳的人员须填报《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费确认表》

      

      办理地点

      

      1、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2、归集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当我方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基金到帐并且材料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入处理。

      办理流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域转出

      参加青岛市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办理养老保险停保需市域流动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转移手续如下:

      申请办理市域异地转出应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地点

      

      按参保登记的隶属关系,由所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办理时限

      

      转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当场受理,并打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当我方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出。

      

      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1、如果你参加青岛主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请登录“青岛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通过“阳光政务+数字认证”的方式,自助打印养老保险电子缴费凭证。 

      2、最后,小编要把我们市、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推荐给你们

      青岛市本级

      青岛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地址:清吟街123号,电话12333)

      青岛市民之家(地址:新业路11号,1楼32号窗口,电话87008172)

      各区

      上城区(地址:秋涛路242-2号,电话87925936)

      下城区(地址:白石巷256号,电话:87882789)

      江干区(地址:景昙路98-2号,电话:86036525)

      拱墅区(地址:珠儿潭巷8号,电话:56667026)

      西湖区(地址:竞舟路228号,电话:87759369)

      高新区(滨江)

      (地址1: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一楼,电话:87702017)

      (地址2: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1号楼3楼,电话:28876587)

      经济开发区(地址: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一楼大厅D区,电话:89898899)

      风景名胜区(地址:龙井路3-1号,电话:87179588)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地址:义蓬街道义前街义东路交叉口(义蓬为老服务中心),电话:82153629)

      萧山区(地址:萧然南路373号,电话:82625106)

      余杭区(地址:南大街265号,电话:12333)

      富阳区(地址:青岛市富阳区迎宾北路166号永和大厦,电话:6331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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