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由哪些机构征缴?
作者: 发布于:2019/6/10 浏览量:39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由哪些机构征缴?
答:(一)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由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征收;未按规定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由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催缴;经催缴仍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由残疾人联合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和数据,由财政部门暂停其申请用款计划的审批或者予以代扣。
(二)企业、经济组织由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同级地税部门征收。
(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由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征收。
上一篇: 残疾人医疗救助方面有何规定? | |
下一篇: 政府在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有什么优惠政策? |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