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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劳务派遣公司:真正给予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
    作者:    发布于:2019/8/27    浏览量:357

    3月10日下午,北京国际饭店,总工会界17组会场。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全国政协委员们正围绕劳务派遣乱象各抒己见。

      一位优雅干练的女委员颇为引人注目,很多时候她都是话题的引领者。她的发言,总是有数据有例证,讲法律析事理,严谨度与权威性不容置疑。

      她就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全国妇联原副主席(兼任)张世平。

      职工权益是永恒主题

      “我很珍惜政协委员这个身份,可以用它反映基层职工的诉求。”张世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张世平是政协委员里的名人。这几年,几乎每年在人民大会堂全体会议的大会发言中,都有她的个人发言。主题全都离不开职工权益保障。

      她曾为劳务派遣工大声疾呼,这些职工大多忍受着同工不同酬、就业歧视、社会保障缺失等侵权行为,如果主张权利,则被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当成皮球,踢来踢去。

      她曾直言不讳地指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不公平。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收入更低。建议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增加收入。

      她致力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哪怕是那些极少数无人知晓的小群体。她强烈呼吁,将割胶工种列为特殊工种。“他们长年在夜间工作,穿山坡过荒地,易受到山蚂蝗、毒蛇、蝎子、蜈蚣及猛禽的袭击。工作环境恶劣、超负荷透支体力。”

      她持续关注女职工权益保护,希望职能部门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研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动执法主体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类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的违法行为。

      连年为劳务派遣呼吁

      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来了。比如,引起政协委员们强烈关注的劳务派遣问题。

      据了解,劳务派遣不规范问题一度非常严重,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使得本应是配角的劳务派遣工成为企业的用工主体,占比在有的企业甚至高达90%。劳务派遣工的收入与福利远不能与正式职工比肩,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于是,张世平连续几年呼吁,消除劳务派遣工身份歧视。

      她的呼吁有了结果。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适用。法律同时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014年1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上做出明确限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更具隐蔽性

      然而,张世平对新规定实施效果进行的追踪调查中,发现了新问题。“说实话,效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一些企业的做法并未给劳务派遣工带来福音。”

      为了将劳务派遣工数量压缩至法定范围内,有的企业解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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