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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办青岛户口说说怎么转青岛户口
    作者:    发布于:2019/12/26    浏览量:354

      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代办青岛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

      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材料。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确认

      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步骤一:

      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步骤二:

      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1、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2、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代办青岛户口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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