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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落户代办谈谈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作者:    发布于:2020/1/30    浏览量:382

      青岛落户代办谈谈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2、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3、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青岛落户代办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5、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6、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7、青岛落户代办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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