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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青岛落户代办
    作者:    发布于:2020/2/4    浏览量:412

      办理购房入户所需材料青岛落户代办

      1、房屋所有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重点注意:在入户前1个月内,应前往房管局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账户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重点注意:如果你缴纳的是省级社保,还需要提供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青岛落户代办提示;携带以上材料,前往青岛市公安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购房入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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