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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户口代办谈谈购房入户
    作者:    发布于:2020/5/2    浏览量:484

      青岛户口代办谈谈购房入户

      在青岛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信办理户口转迁手续。

      青岛户口代办提醒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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