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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学历入户代办谈谈办理落户事项
作者: 发布于:2020/6/1 浏览量:494
青岛学历入户代办谈谈办理青岛落户时的几条注意事项
1、房产资料准备齐全。新政对资料审核要求严格,除要求出具房产证/购房合同以外,一次性购房者还须提供不动产发票,按揭购房者须提供银行最近连续六个月缴费证明,此外还要出具房屋摘要、小区入住证明、门牌号证明等材料。
2、如果所购房屋为二手房,且原房主的户口在此房产处,请务必联系原房主将户口迁走,否则此房产不能另立新户。
3、房屋要交房入住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交房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由公安部门核发门牌地址后为准。再此时间之前无法办理上户手续。
4、亲属关系证明是否齐全。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是指在计生办、民政部门等颁发,具有法律意义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薄不能作为亲属关系证明。
5、如自己没时间去公安局办理,最好选择正规青岛落户代理公司代为办理
6、房屋产权是否有共有人。如果共有人非直系亲属,办理购房入户时有效面积=产权面积除以共有人数。
7、不限购房时间,也不限新商品房或二手房,只要交房入户即可即可办理(并非取得产权证的时间。
8、核对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各种证件登记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是否一致,如有登记内容不一致之处,请户籍地公安机关更正后再申请办理。
9、户口薄内页应加盖承办人签章和户口专用章。如有缺失,请户籍地公安机关盖章后再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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