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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户口中介公司代办落户规程
    作者:    发布于:2020/6/13    浏览量:552

      青岛户口中介公司代办落户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一、离休人员异地安置入户

      前置条件: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省(市)老干局、民政局、人社部门出具的安置通知和《进入青岛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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