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代理
导航菜单
    青岛入户代办办理落户事项
    作者:    发布于:2020/9/28    浏览量:448

      青岛入户代办办理落户

      1、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否则不能办理。

      2、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3、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未成年子女才能办理户口随迁,配偶、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落户青岛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4、同一套住房,权属发生了变更,在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即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入户之日起的一年内,若该套住房权属发生变更,不得再次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5、非家庭为单位内成员不能随迁,只能以家庭为单位内成员入户迁移户口。每一代人为一个家庭单位,即:爷爷奶奶为一个家庭、外公外婆为一个家庭、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已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

      除购房落户外

      青岛目前还有以下8种方式入户

      暂住落户

      在青岛市暂住满2年+2年连续社保

      暂住入户前置条件:

      在青岛市累计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青岛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

      注:青岛市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阶段为?16㎡/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IC卡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纳税落户

      连续2年累计纳税3万元或1年内纳税2万元

      纳税入户前置条件:

      在青岛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市外人员,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投资落户

      投资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以上

      投资入户前置条件:

      在青岛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经营落户

      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

      经营入户前置条件:

      在青岛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青岛入户代办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落户

      异地安置入户和回原籍入户

      离(退)休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①离休人员异地安置入户: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②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入户:参加工作前户籍在本市,现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在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固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

      在青岛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

      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青岛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青岛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青岛入户代办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青岛市城阳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海外留学人员落户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海外留学人员入户前置条件:

      在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人员

      青岛入户代办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新闻动态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5 青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