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代理
导航菜单
    青岛迁移落户需要准备这些资料,不然就白跑了
    作者:    发布于:2021/10/16    浏览量:364

    自4月20日起,青岛落户新政开始接受办理以来,各区公安机关想必也是热闹非凡呐,青岛落户代理今天就给各位需要办理迁移、落户的小伙伴,整理一下新政策的重点、办理流程以及办理需要的资料。

    新政策涉及的办理事项

    主要包括居住落户、投靠落户、社区(村)公共户落户、全市户口通迁。

    新政办理涉及的区域

    户籍新政的城区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

    新区范围为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县域范围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城镇区域。

    居住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

    条件

    1、居住落户政策是指在城区具有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

    2、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市外居民,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在此住宅落户。

    居住落户取消还清贷款和二手房限制,取消申请人缴纳社保限制,取消其配偶、未婚子女有无职业限制。

    流程:

    群众凭个人申请、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手续

    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全域通迁

    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到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户的(公民入住新房的);

    2、迁入县域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且在县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配偶、未婚子女具有)的,可迁入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3、夫妻之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失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4、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

    流程: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

    社区(村)公共落户

    条件:

    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2、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历史遗留的空挂户,现仍无处落户的;

    4、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的单位,原集体户应当撤销,户口无处迁移人员等九种情况的本市户籍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可以申请在本社区范围内登记为社区(村)公共户。

    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流程: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

    经现房主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

    可将其户口迁至户籍地社区(村)公共户。

新闻动态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4 青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