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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必须为独生子女么?
作者: 发布于:2022/4/10 浏览量:417
在青岛有户口,有房产,父母也都年过60且都退休,但不是独生子女,父母可以投靠子女来青落户么?青岛落户小编为您解答哦
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青岛共同生活,被投靠人拥有青岛户籍;身边无子女的,可直接办理落户;身边有子女的,被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须满5年。
二、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办理材料
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被投靠人(子女):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
(2)投靠人(父母双方):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工作状况证明(60周岁以下的提供)法定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在青子女户籍不满5年的,须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无子女情况证明。
(3)被投靠方户主和产权人为其他人的:需提供户主、产权人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
工作状况是指:
(1)落户地为农村的,需提供迁入人户口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或无业证明迁入人系农村居民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居民身份证明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及复印件系在校生的,提供在校生证明。
以上具备之一即可。
(2)落户地为城区的,需提供迁入人户口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迁入人系农村居民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的农村居民身份证明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及复印件青岛市六区范围内的职工参保证明系在校生的,提供在校生证明。
以上具备之一即可。凡是六区范围内从城市往农村迁移的,需提供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城区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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