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青岛落户,想办积分落户,记住“498”。这个“498”分别指的是:4项资格条件、9个积分指标、8个经办步骤,具体涵盖哪些内容细则,请跟落户代理小编一起来了解。
青岛积分落户
4项资格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青岛落户条件,缺一不可:
(一) 在本市市区内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 持本市有效的 《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 无犯罪记录。
9个积分指标:
根据青岛落户政策,积分落户指标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居住情况、参保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表彰奖励、社会服务,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得分。
具体申办流程如下:
系统注册:在青用人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注册并进入系统获取“单位注册码”。符合积分落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单位注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服务专栏,点击“个人登录”完成注册。
关联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选择点击“积分落户业务”,进入系统后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关联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为本单位员工后,点击确认。
积分填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系统所设项目如实填写积分指标信息,并保存提交。
确认提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填报的积分指标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提交。
数据核查:本市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申请人填写的积分指标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审核。
查看初核结果: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比对结果。
查及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对部分指标项提出复查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部分指标项需要现场审核的,也应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复查及现场审核的材料受理可同时进行。
发布及公示:积分复查和现场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积分结果及年度落户分值。取得年度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将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