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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于:2017/10/10    浏览量:644

    9月18日,江苏省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在南京召开。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对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进行了部署。省人社厅负责同志代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系会议办公室对全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指出,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民生共享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准确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制度性安排,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从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作制度等多方面着手,坚决打赢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攻坚战。要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要定期组织欠薪隐患排查活动,对欠薪金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或存在群体性事件隐患的企业,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要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狠抓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去产能”过程中的欠薪问题。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主动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构的作用,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强工作调度,切实把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处置工作不力的,依法依纪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突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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