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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务派遣的起源及历程
    作者:    发布于:2019/9/23    浏览量:342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只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用工形式,它的适用范围一般仅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我国的劳务派遣最初产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起源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向外国使领馆及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派遣中方雇员,这些机构因政策原因不得在我国境内直接招工。 我国劳务派遣的历程,可大致分为萌芽阶段、服务国有企业改革阶段和满足劳动力市场一般需求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为了弥补外国法人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直接招工的政策限制,由中方公司向其派遣中方雇员; 第二阶段,为配合国有企业产权变动、减员增效、主辅分离等改革所进行的劳务派遣,社会化程度很低,派遣机构多是国有企业或其改制后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只派遣下岗失业人员和职工家属,有的甚至只向其所属的国有企业或其改制后公司派遣;有的派遣机构虽然其地位和业务已社会化,但派遣对象以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主,有的只限于本地劳动者。 第三阶段,派遣机构的地位、业务都已社会化,服务对象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雇主和本地、外地劳动者。目前我国整体上正处在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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