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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代办户口提取公积金流程
    作者:    发布于:2020/6/18    浏览量:586

      青岛代办户口提取公积金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1)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1)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

      4、租房提取

      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商品住房的:

      a。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b。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

      c。不超过提取限额

      更多请点击青岛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及提取限额

      青岛代办户口告诉你提取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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