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代理
导航菜单
    代办青岛户口告诉你购买房产
    作者:    发布于:2020/6/19    浏览量:564

      代办青岛户口告诉你购买房产

      1、购买商品房:

      房屋地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屋地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屋产权证;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1)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新闻动态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5 青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